标 题 | 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公告 |
发布单位 |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|
发布时间 | 2013-10-23 |
文 号 |
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,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销售行为,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》(建房[2011]68号)等法律政策规定,现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整治范围: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。
二、整治内容:
1.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直接或采取发放VIP卡、内部认购、交纳诚意金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。
2.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、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商品房。
3.未取得预售许可,擅自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。
4.其他违反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三、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严肃查处。凡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,依法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。
四、欢迎广大群众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投诉举报。
举报投诉电话:029-87622063
网址:www.xafgj.gov.cn
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
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